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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玻璃砸破新保时捷 施工方称怨风怨电不怨我
来源: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18-10-11    点击次数:560次

红网长沙4月16日讯 新保时捷被空降的玻璃砸了;车主程先生从保险公司获取7万元损失费后,将追究责任、补偿的权利“转让”给了保险公司;随后保险公司便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这一砸、一赔、一转、一告,折腾了将近两年。日前,法院给出判决结果。

  这中间的辗转曲折以及法律依据都有哪些?今天的“看新闻学法律”将为你慢慢道来。

  回放 新买的保时捷突遭横祸

  2010年6月,市民程先生开着新买的保时捷去雨花区某大厦办事。停好车,交完停车费,前脚刚迈进大厦门,就听见外面传来哗啦啦的几声巨响,他回过头一看当时就蒙了,只见天上下起了玻璃雨,掉下来的玻璃碎片大都向自己的爱车砸去。小车前挡风玻璃、天窗玻璃、车门、引擎盖、前后保险杠等多个部位被划坏或砸破了。看着斑驳的车身,程先生顺着楼体向落下碎物的空中望去,只见15楼的钢化玻璃被撞碎了,砸到爱车的,就是窗户玻璃。

  原来,事发当天大厦从上午开始正在进行外墙清洗工作。在清洗到15楼时,突然遇到停电,工人无法将施工吊栏收起,只好先下楼问问什么时候来电。得知要下午来电后,工人便先去吃午饭。谁知到了中午,天气忽变,刮起了大风。吊栏摇摇晃晃地撞向15楼的钢化玻璃,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博弈 保险公司理赔后状告三方

  对程先生而言,幸运的是爱车刚刚投保不久,保险公司先行为程先生垫付了7万元的车辆损失费。程先生则出具了一份《权益转让书》,确认保险公司可以以程先生的名义以法律或其他手段获得相应补偿。

  赔了程先生钱的保险公司自然不会愿意自己遭受“损失”,随后,便以《权益转让书》为据,就赔偿问题将大厦的物业、置业,以及当天清洁大厦的建筑公司三方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家单位对程先生爱车受损的赔偿款项负责任。

  近日,雨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四方在庭上各执一词:

  保险公司:物业公司受置业公司委托代为管理大厦,建筑公司实际履行保修义务,因此,物业公司、置业公司和建筑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公司:施工的是建筑公司,该公司在对外墙进行维修中遭遇大风吹摇施工吊栏,撞上15楼外墙玻璃导致的,我们不该负任何责任。

  置业公司:我不是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保时捷被砸坏,我在当中又没有过错,我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建筑公司:事发当天,我们按照《工程保修期管理协议》要求,履行正常的维修施工,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遇到停电,导致施工吊栏悬挂在空中,无法移动。施工人员按照操作程序,用麻绳固定吊栏后,被迫离开现场吃午饭去了。谁知中午12点,天气骤变,狂风大起,导致吊栏失控撞坏了15楼玻璃,碎片从高空中坠下砸坏了轿车。这次突发事故实属偶然、意外,是谁也无法预见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抗拒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 建筑公司单方赔偿

  四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在外墙维修施工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客户车辆受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建筑公司赔偿车损费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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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空坠物砸车说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举例分析了其他几种类似情况,给大家提个醒。

  情形一:车主停车违规 程先生的保时捷被砸的这个事故中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程先生是付了停车费将车停在停车位内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因为着急办事,时间又短,车主随便把车停在办事单位门口。如果是这种情况,事情将会如何发展?

  刘明:因为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程序粗心大意将建筑用品遗留在楼房外墙,造成停在楼下的车辆受损,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公司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但是此种情况下,因车主本人违反法规将车停放在不安全的禁停位置,对损害结果,车主本人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庭会根据车主的过错大小免除建筑公司的一部分赔偿责任。

  情形二:各种情形的高空坠物 如果大厦的玻璃不是被吊栏撞破的,而是自身存在问题,被风吹落,砸车,事情又将会有怎样的变化?

  刘明:对于造成车辆被砸坏的高空坠物的过错方则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外墙脱落等房屋质量问题的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属于楼房后续维护年久缺失造成车辆被砸则由物业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属于某一业主高空抛物或者不慎将自身物品落下造成车辆受损,则应由业主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难以确定高空落物具体侵权人,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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